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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檢資格

報檢資格與收費標準

五、報檢資格及相關文件:

  (一) 申請免試學科/申請免試術科:

  1. 符合發證辦法第10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等相關規定之免試學科證明文件或104、105、106、107年度已取得術科成績及格,其成績自下年度起,三年內參加檢定時,得予保留,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者請檢附及格成績單影本(成績單影本需記載分數或及格文字,若成績單遺失者,得自行於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http://www.wdasec.gov.tw)首頁\資訊查詢\成績查詢\列印),報名時不用檢附資格證件。
  2. 報檢人必須先符合報檢職類資格後,始得於報名時檢附免試學科或免試術科證明或主管機關所出具免試術科公文影本提出申請免試術科。
  3. 報檢人於報檢時未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者,則視同一般報檢人。
  4. 報檢人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有異動者(如居留證換為身分證或身分證編號不雅),請於報檢時檢附戶籍謄本(含記事資料)或(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影本佐證。

  (二) 報檢職類資格勾選項目:請依勾選項目繳驗所需資格證件影本。

(一) 報檢資格(請參閱107年度簡章P.93),若有更改以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網站(http://www.wdasec.gov.tw)最新公告為主。

() 報檢年齡認定:以出生日起計算至報檢單位簡章公告之該梯次「學術科測試及發證時程()」之日期為止。

() 報檢資格日期之計算:計算至報名受理當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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