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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製作競賽
穀保家商專題製作競賽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2年2月19日期始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9月1日主任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一、102年1月4日臺科大教資字第1020100064號函發102年度全國高職學生專題製作競賽實施要點。 二、新北市102年度高中高職旗艦計畫「發展精緻技職教育方案」之子計畫「高職特色發展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專題製作,培養創新思考模式,提升實作能力、科技知識整合及人際溝通合作能力。 二、獎勵師生發揮創意,展現績優專題製作成果,提升教學成效。 三、引導教師重視專題製作課程教學,以逐級競賽方式拓展學生參與學習之視野與機會,體現課程綱要規劃意旨。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務處試務組。 二、協辦單位:實習處各群科召集人。 肆、參賽對象: 家政群、商管群、餐旅群及設計群科之高二、高三學生。 伍、參賽人數: 一、各群每組參賽學生人數以3~5人為限。 二、各群每組指導教師以2人為限,且須為本校編制內教師。 三、每位學生限報名乙件作品。
陸、報名方式: 一、有開設專題製作課程之班級,每班至少需報名2組,其餘班級自由報名參加。 二、 報名日期自104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星期五)截止,請將報名表送至教務處試務組,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如附件一)。 柒、報告書格式: 參照附件二及附件三。 捌、評審標準: 一、 評審委員:由教務處邀請各科科主任依所屬群科共同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審查、評分工作。 二、 評審方式:依報告書內容加以評分。 三、 評分標準: 1. 架構格式(20%) 2. 主題與課程相關性(30%) 3. 創意性(30%) 4. 應用及整合性(20%) 玖、獎勵方式: 一、 各群組榮獲前三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記小功乙次。 二、 依各群組群科中心複賽推薦規定名額,擇定校內各群組優勝作品數量參加複賽,並補助每組作品參加複賽印刷裝訂費500元整。 三、 本校學生作品參加群科中心複賽獲優勝或佳作,得獎學生除依學校規定給予獎勵,另頒發給每組優勝獎金800元整。指導教師行政獎勵嘉獎乙支。 四、 複賽優勝作品報名參加全國決賽組別,每組補助印刷裝訂費1000元整並由學校支付參賽師生差旅費。 五、 決賽獲獎學生除依學校規定給予獎勵,另頒發給每組優勝獎金1200元整。指導教師行政獎勵嘉獎兩支。 拾、辦理時程: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需未獲得全國性同質競賽前三名獎項者。 二、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原設計者。 三、參賽作品如有抄襲或著作權、專利權等規定者,經查屬實後即取消參賽資格及獎勵,相關法律責任亦請自行負責。 四、報告書紙本及檔案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回,請參賽人員自行備份。 五、有關作品安全規格,請參閱全國高職學生專題製作競賽規範。 拾貳、本計畫經校務會議決議後,陳請 校長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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