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檢送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二、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四、另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天數為3+4天,自111年5月17日起已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調整為0+7天自主防疫,其中自主防疫期間,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學校教職員工生仍以不到校為原則,其教職員工假別部分比照教育部及「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教師假別及課務建議處理方式說明表」規定辦理。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