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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師生微電影金藝獎創作徵選計畫,請有興趣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新北市106年度藝術教育月 師生微電影金藝獎創作徵選計畫 壹、 依據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卓越人才LEADING未來」中程計畫辦理。 二、新北市106年度藝術教育月系列活動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提升教師藝術人文教學品質,增進學生藝術與文化素養。 二、鼓勵教師與學生共同合作,拍攝與校園生活藝術相關的微電影,以數位藝術之新媒體形式分享多元的學校活動。 三、打造優質校園生活藝術教育環境,提升社區藝術與人文素養。 四、精進教師數位藝術及新媒體平臺的行銷觀念與技能,協助學校將多元的學習成果,迅速、完整及無時差的呈現。 五、透過整合式數位藝術與新媒體藝術與應用,培養教師跨領域相關美學創作與數位科技整合的技能。 六、藉由辦理影片徵選活動,提升學校對於影像藝術教育推廣的投入,並鼓勵師生共同創作,展示行銷本市各校推動影像藝術教育之成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深坑區深坑國民小學。 肆、 參加對象 本市所屬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以同校師生組隊參加為限) 伍、 辦理內容與方式: 一、內容 (一) 實施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20日止,將參賽影片儲存於光碟以掛號(郵戳為憑)方式寄送承辦學校(新北市深坑國民小學:新北市深坑區文化街45號)教務主任陳琰壬收。 (二) 徵選主題:「校園生活藝術教育」從校園大小事出發,將校園中學生的多元學習與師生互動生活的狀況,從學校與藝術生活(例如:情緒抒發管理、校園活動、師生互動成長、身心健康與人際關係等)的面向,透過紀錄片、劇情片或其他方式呈現,藉以深化校園生活藝術教育品質、增進學生美感認知能力及提升社區影像藝術文化素養。作品內容需為自行創作及編製,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資料等),應一併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並於報名表件中說明;影片內容不得包含任何詆毀他人、性騷擾、同性歧視、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等內容,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如觸犯法律由拍攝者(團隊)自行負責。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座、獎勵金時,所領獎座與獎勵金應交回主辦單位。 (三) 繳交資料: 繳交光碟一式三份,內含: 1. 參賽影片:長度為5~10分鐘,不限媒材,請以avi、wmv、mpeg、mpeg2、m2t格式(限NTSC規格)繳交。 2. 一分鐘影片精彩剪輯。 3. 新北市106年度藝術教育月-金藝獎微電影創作徵選報名表(附件一):含影片時間、影片介紹、劇照6張及團隊照片1張,照片皆電子檔(檔案在300dpi以上)提供。 4. 參展作品著作權歸屬同意書(附件二)。 5. 其他原著作人同意書、授權書等。 二、評選方式及標準 邀請影像製作與拍攝之專業人士等評選出最具創意,最能清楚傳遞 拍攝動機以及最符合學校生活藝術及多元學習與校園生活大小事等意 涵的作品;視送件作品情況,主辦單位有權更改評選方式。 (一) 初審:由承辦單位辦理影片資格審查。 (二) 初、決選:主辦單位邀請專業評審進行評選,標準如下: 1. 內容 50%。 2. 創意 30%。 3. 技術 20%。 三、獎勵辦法: (一) 最佳影片獎、最佳劇情片獎、最佳紀錄片獎、最佳美術設計獎、最佳剪輯獎、最佳編劇獎、最佳攝影獎、最佳視覺效果獎、最佳音效獎各1名及入選若干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二) 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個人)、獎座(服務學校)及獎勵金表揚如下:依行政院104年11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52045號函「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 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各非營利性質之宣傳、推廣、編輯、剪接、公開播放或其他用途。 (二) 最佳影片獎、最佳劇情片獎、最佳紀錄片獎、最佳美術設計獎、最佳剪輯獎、最佳編劇獎、最佳攝影獎、最佳視覺效果獎、最佳音效獎及入選作品(含電子檔)其著作權無條件歸新北市政府所有。 (三) 每件作品最多填寫2位指導老師,且至少要有3位同校學生參加。 (四) 每校不限1件作品參加。 (五)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原件,上述報名及作品資料恕不退還。 (六) 獲獎作品之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七) 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 (八) 凡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繳件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予以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布補充之。 (九) 以上徵選活動辦法,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 陸、預期效益 一、參與研習學員,能提供各校藝術與人文課程活動相關紀錄。 二、學校能打造屬於校本特色之藝術情境校園,並結合新媒體呈現藝術教育相關活動。 三、建構具空間美學校園,藉由新媒體互動方式深化美感課程教學。 四、學校能提供藝術美感教育的場域及影音資訊,以扮演提升社區藝術與人文素養的媒介。 五、提升師生運用新媒體創作能力。 柒、經費來源: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補充之。
附件一 新北市106年度藝術教育月-金藝獎微電影創作徵選報名表
附件二 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本人保證因參加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主辦、新北市深坑國民小學承辦之新北市106年度藝術教育月-金藝獎微電影創作徵選,所完成之作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享有合法之權利,絕無抄襲、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本人同意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享有,著作人格權歸屬本人,但本人同意不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其所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本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承辦單位,將該參賽作品發行影音光碟,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及編輯,並於網路、平面媒體或其他器材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作者: (立書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作者應得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地 址:
電 話:
注意事項:參賽者如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應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後,始得為授予他人權利之意思表示;法定代理人於本表簽章後,視為同意未成年人參與本項競賽及所為之授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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