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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6學年度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推薦甄選簡章
說明: 一、依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參加甄選人員填妥資料,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於106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達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以寄送方式報名者,請注意郵寄時間(郵戳為憑)。 三、複審(面試):請於106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 教育研究發展中心4樓)參加面試。凡參加甄選之人員,甄選當天核予公假(派代)半日。 四、甄選結果將於106年6月30日前於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並另函通知錄取者。 五、檢附「106學年度家庭教育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推薦甄選簡章」及「新北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各1份。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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