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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聯會「穀保之星才藝競賽」辦法與報名表公布,歡迎有興趣同學報名參加
穀保家商105學年班聯會「穀保之星才藝競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1. 培養學生正當休閒娛樂,鼓勵學生多元學習。 2. 鼓勵學生發展多元能力,建立自信與膽識。 3. 藉由表演平台增加互相觀摩學習機會,激發學習樂趣展現自信與才華。 二、主辦單位:班聯會。 三、協辦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四、活動日期: 106年03月21日(二) 12:30-14:00 五、活動地點:外操場司令台。如遇雨天,改至內操場舉行。 六、活動方式: 1. 組別分為歌唱組、舞蹈組。 2. 表演時間以3分30秒至5分鐘為限。 3. 嚴禁裸露造型、仇視言論、詐騙、自殘、霸凌、騷擾、犯罪、暴力、色情等不當內容表演。 七、報名資格: 1. 報名時間:02/13(一)起至02/16(四)止。 2. 凡本校學生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班級、年級與科別不限。 3. 組別:歌唱組、舞蹈組。 4. 人數:12(含)人以下。 八、實施方式: 1. 02/20(一)12:30參賽隊伍自行推選1名代表至學務處前進行順序抽籤,不克到場者,由學務處訓育組代為抽籤。 2. 02/24(五)16:30前繳交歌唱組無人聲伴唱光碟、舞蹈組表演音樂光碟至訓育組,逾期未交者扣總成績3分。 3. 若參賽隊伍總數達15隊以上,則舉行初賽。歌唱組於03/02(四)16:30-17:30音樂教室進行初賽,舞蹈組於03/03(五)16:30-17:30外操司令台上進行初賽。 4. 決賽第一次彩排時間為03/13(一)12:30~15:00,總彩排為03/21(二)09:00~11:00。 九、評分標準: 1. 整體呈現30%、表現技巧30%、台風20%、服裝造型20%。 2. 時間超過5分鐘或不足3分30秒,扣總成績3分,每超過或不足30秒以上倒扣3分,以此類推。 3. 初賽聘請校內相關專業教師擔任,決賽聘請校外專業人員擔任評審。 十、獎勵方式: 1. 歌唱組第一名優勝獎金1000元,第二名優勝獎金800元,第三名優勝獎金600元。 2. 舞蹈組第一名優勝獎金1200元,第二名優勝獎金1000元,第三名優勝獎金800元。 本項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者,將另行通知,修訂時亦同。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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