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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資訊】教育部104年度臺灣女孩日--「臺灣女孩亮起來,展現自信靚風采」繪畫比賽
教育部104年度臺灣女孩日--「臺灣女孩亮起來,展現自信靚風采」繪畫比賽簡章 壹、 目的: 為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102年7月亦指定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教育部於104年度期藉由繪畫比賽活動,透過學校教師於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宣導該節日之意義與精神,並鼓勵學生透過繪畫表現國際女孩日之核心觀念(充權女孩、培力女孩、投資女孩、平權女孩),促進女孩之健康成長,保障女孩權益,以性別平等之觀念,讓我國女孩能獲致更為平等發展、發揮潛能之成長環境。 貳、 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 承辦學校: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伍、 協辦單位:美泰兒股份有限公司 陸、 甄選主題與格式: 一、 主題:(依學校層級,得參考以下之內容表達繪畫內容) Ø 和異性同學表達彼此之相互尊重; Ø 呈現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都是最棒的,都值得被珍惜與愛護,且應該勇敢爭取幸福之人生; Ø 關心身邊女性同學,主動提供協助之方式; Ø 以「我心目中的臺灣女孩」為表達主軸,呈現出充滿自信、創意無限、追求夢想、發揮愛心、勇敢堅毅等多元價值之臺灣女孩意象。 二、 作品格式規範:四開用紙,紙張材質及繪畫使用材料不限。 柒、參加資格:報名時就讀各級公私立學校之在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 捌、送件方式: 一、 作品背面需黏貼比賽報名表(如附表),作品前面請浮貼描圖紙保護作品,以免作品畫面汙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限填1人。 二、 作品寄送請加裝厚卡紙保護,以免郵寄期間損壞作品。 三、 截止收件時間為104年7月31日(星期五),郵戳為憑。 四、 收件地點:以掛號郵寄或請以專人送件至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三重高中輔導處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教育部104年度臺灣女孩日繪畫比賽」之字樣。 玖、甄選組別與獎勵: 一、 參賽組別:分為大專校院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共四組。 二、 各組將分別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佳作若干名,均發給獎狀1幀。前三名另各發給獎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 拾、評審作業:聘請國內性別平等教育及藝術創作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分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評審。 拾壹、評審標準:主題表現50%、繪畫技巧30%、創意構圖20%。 拾貳、得獎公布: 一、 預定於104年9月底之前,於教育部網頁公布得獎名單。 二、 教育部將另行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得獎者)。 拾參、注意事項: 一、 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並不得抄襲、改編與一人多投;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 二、 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機關及承辦機關(學校)無關。 三、 各獎項若無適當作品入選,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 獲獎作品需無償授權教育部,得予出版、網路刊登及作為教學推廣之用。 五、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拾肆、活動聯絡人:三重高級中學輔導處:葉俊士主任、林軒宇副組長;聯絡電話(02)29760501:分機140、142 拾伍、其他:本簡章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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