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公告:新北市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

內容:
自114年1月1日起,新北市政府正式實施「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及相關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旨在提升空氣品質,維護市民健康。

主要措施說明:

管制範圍: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
管制對象:柴油大小貨車、機車及施工機具。
違規處罰:違反規定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新臺幣500元至6萬元罰鍰。
相關資訊:詳情請洽空氣品質維護科諮詢專線:(02)2965-1501。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