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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特殊需求領域-社會技巧共備研習」歡迎貴校教師踴躍參加。
主旨:檢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特殊需求領域-社會技巧共備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透過現場實務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社會技巧課程知能,精進教學能力,並提供教授社會技巧課程之教師專業對話的機會,建立共同備課之氛圍。

三、旨揭研習資訊如實施計畫。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即日起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並請務必確認所填之 e-mail 信箱帳號之正確性,以便接收相關研習資訊。

五、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一)假務處理:

1、教學研討場: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出席。

2、系列共備實作場:經錄取須全程參與,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派代方式出席,並需配合研習內容完成實務討論、實作、分享發表等。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

(三)依相關規定,資源班教師參與特殊教育相關教育訓練及專業成長活動,每學年時數應達18小時以上,其中領域(學科)教學研習時數應達6小時以上,未具該領域(學科)教學專長者,每學年應接受該領域(學科)8小時以上之研習。本實施計畫各場次皆可計入領域(學科)教學研習時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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