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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近期有教材業者租借社區活動中心舉辦親子創意彩繪活動,假彩繪活動之名,推銷高價教材」一案。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3年5月13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1301268832號及新北市政府民政局113年5月14日新北民自字第1130925134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接獲民眾之教材商品消費申訴案件,經洽詢民眾如何接觸該教材業者,其表示因學校於學童聯絡簿放置恐龍創意彩繪活動之宣傳夾單,認為該活動既經校方宣導,且活動地點為里民活動中心,應具有親子同歡之正面形象,故基於信任公家機關想法而攜童參加,惟參加過程中卻被藉機推銷高價之數位教材,且業者未告知7日猶豫期之退貨權益,致生解約退貨之消費糾紛。
三、該教材業者(目前被申訴之業者為喬登美語/登科未來教思有限公司)之所以可以順利推銷其高價教材商品,恐係因學校宣導該彩繪活動,又舉辦地點為政府機關所提供或管有之里民活動中心,家長多未能預期有廠商在此時此地推銷高額商品,又商品銷售亦無其他業者所銷售之同類商品可供比較其內容、品質及價格等消費重要資訊,致其於未深思熟慮下匆促購物,易衍生後續消費糾紛。
四、又臺中市政府人員查詢該業者建置之FB「藝童趣」,初步發現該業者之行銷地區遍布各縣市,本局先前接獲本府民政局轉知本案,當日即將相關資訊公告於本局官網、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等,請各校加強宣導防範,亦提醒民眾加強留意。
五、惟本局近期仍接獲民眾反映收到本市學校轉發該單位活動傳單,請貴校對於非公家機關舉辦之親子活動應審慎把關,勿輕易協助宣導或推廣,避免有心人士藉機營利,間接損及政府或學校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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