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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3年度「文化攜手計畫」補助,請自行參閱。
一、依據該基金會113年2月21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30000004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臺幣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須於113年8月至114年7月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3萬元為原則。
五、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基金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
六、若對此補助計劃有疑問請電郵至music@chin-ai.org.tw,或請於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電洽(049)2316387 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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