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正確洗手、生病不上學。
主旨:為防範腸病毒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請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並確實落實發病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8006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資料顯示,112年8月20日至26日,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呈現上升趨勢,且實驗室監測顯示克沙奇A型、腸病毒71型、D68型等多種型別腸病毒於社區活動,適逢校園開學,須注意學童傳播風險及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
三、學校及幼兒園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所,腸病毒極易透過學(幼)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爰請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變計畫」、「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本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積極強化校內之腸病毒防治機制,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幼)童健康管理,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
四、請落實正確洗手、生病不上學等措施,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群聚事件,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及校安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同時依據本府訂定之停課決策機制,審慎評估是否適時採取停課措施。
五、另請貴校(園)注意學(幼)童身體狀況,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醫治療。
六、相關資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查閱。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