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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本校師生遵守。
主旨:檢送修正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1份,請查照。
說明:
一、續本局112年4月20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0730642號函(諒達)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53856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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