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
二、旨揭計畫說明下: (一)申請方式及時程: 1、學校舉薦1人或1組團體為限,請依本計畫繳交推薦表(附件2、3)及電子檔案光碟,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 2、計畫資料請於112年5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寄至三重高中許佳榕承辦人收(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二)評選方式:由本局組成評選小組辦理,本局得由相關機關、學校或專業機構辦理評選,推舉三名推展海洋教育具指標性之「個人」或「團體」代表新北市參與本計畫。 (三)不符推薦資格、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如有送件疑義請洽許佳榕助理,電話:(02)29760501分機331。 四、本獎相關資訊及2019年-2022年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上網瀏覽參閱(網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php?Lang=zh-tw)。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