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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招收轉學生簡章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9年11月16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8828300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格: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學校(高職部)一年級、二年級或三年級學生: (一)一年級學生:曾參與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作業(以下簡稱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二年級學生:曾參與108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三年級學生:曾參與107學年度適性輔導安置高中職特教班作業,並取得當學年度學習能力評估成績之身心障礙學生。 三、報名截止日期: (一)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向現就讀學校報名:109年12月25日(星期五)止。 (二)現就讀學校向承辦學校辦理報名: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止。 四、錄取公告: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布。 五、為利學生未來轉學順利適應,請轉知家長可先行至各開缺學校網站,瞭解其綜合職能科設置服務群科別及學分數。 六、其他詳情請參閱附件,有關業務問題,請洽高雄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李科員姿玲(07-7995678分機3082),如對報名收件作業有問題,請洽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特教組賀信融組長(07-3848622分機2602)。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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