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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 COVID 19) 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府109年7月6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09120475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園)於執行防疫措施進行個人資料蒐集利用時,應依旨揭指引(附件)辦理,並不得蒐集非必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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