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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
主旨:檢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學年度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簡章」1份,請有意參加者於109年6月12日 (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本府家庭教育中心(以下稱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參加甄選人員填妥資料,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以寄送方式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三、複審(面試)請於109年6月19日 (星期五)下午2時至本中心參加面試。凡參加甄選之人員,甄選當天核予公假(派代)半日。

四、甄選結果將於109年6月30日 (星期二)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另函通知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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