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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期間學校辦理事項及工作職掌參考
一、依據本局年109年4月16日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小組第10次會議(視訊會議)」紀錄決議辦理。 二、本案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導致學校須停課時,提供予各校於停課期間學校辦理事項及工作職掌之參考原則,俾利各校能預先討論規劃各項相關準備工作,並釐清權責、妥善分工及建立各項表件,減少因停課帶給親師生之衝擊。各校可就參考內容因地制宜,以親、師、生權益為考量,採取彈性因應作為。 三、本案分為辦理事項、工作職掌參考及相關附件。辦理事項依[行政]、[導師]及[專(科)任]分別敘明辦理事項;工作職掌參考依行政各處室、導師及專(科)任教師分別列表;另預擬「停課期間學生在家的家庭及身心狀況Google表單回報」(參考網址:https://ppt.cc/fAyIJx)(附件1)、「導師每日電話、通訊軟體或視訊詢問事項」(附件2)及「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期間學生輔導策略參考」(附件3)提供貴校參考。 四、辦理事項摘要如下: (一)行政:停課期間,未受隔離之行政人員,仍請上班維持校務運作,惟人力配置可彈性搭配居家辦公處理,並請行政人員與親、師、生間建立暢通之聯絡管道,俾利訊息即時傳遞。 (二)導師: 1、請導師建立起完整班級經營聯絡管道,並每日至少使用電話、通訊軟體或視訊與學生聯繫一次,與家長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 2、請導師於每天中午前,規劃固定至少半小時為導師時間,指導學生了解並遵守停課期間各項生活作息、常規及防疫宣導。 3、掌握學生在家的家庭及身心狀況,停課前可請同學填寫先回傳google表單(附件1),另每日以電話、通訊軟體或視訊詢問(附件2),上述方式可彈性運用,並提供在家學生即時關心及援助。 4、如發現學生及其家庭有進一步需求(例如:原有家庭支持系統因疫情出現經濟、三餐有困難、身心狀況持續不穩定等變化),請導師立即回報輔導處,引進專業資源協助 (附件3)。 5、如學校辦理線上補課,導師請透過任課教師及線上參與,掌握學生學習狀況,讓家長知悉,並提供即時協助。 (三)專(科)任教師:如學校辦理線上補課,任課教師請與班級學生建立聯繫管道,解決線上補課實施之困難,並掌握學生出席課堂及學習表現情形,並讓導師及家長知悉。 附註: 一、請導師自行彈性運用並於班級先行試行。 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停課期間學校辦理事項及工作職掌參考],請參閱附件。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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