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全體教職員做好防疫準備。
依新北市教育局來函,為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全體教職員生做好防疫準備。

相關說明及防疫注意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於本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二、為避免疫情擴大,請各校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開學前注意事項:
教職員生於寒假期間曾前往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如有發現發燒38度C以上、呼吸道症狀(咳嗽、流鼻水等),應通報防疫專線1922,立即戴口罩就醫,並於就醫時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

(二)開學後注意事項:
1、請各班進行體溫量測:學生每日入班後以開學配發之額溫槍量測體溫,並填寫於體溫監測表。若檢測時發現體溫異常,則請學生再至健康中心以耳溫槍複測體溫。

2、請落實每週至少以漂白水(稀釋濃度比照腸病毒)進行環境消毒1次。如班上出現呼吸道症狀學生,則班級教室每日須消毒1次。

3、請宣導勤用肥皂洗手、並減少觸摸眼鼻口。咳嗽或打噴嚏時,應遵守咳嗽禮節,可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以拱手代替握手、盡量少至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等習慣。若有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者,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勿至公共場所,若有必要外出時,請務必戴口罩,並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

4、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生均應配戴口罩:另於疫情尚未出現本土社區病例之前提下,除班上有出現呼吸道症狀之學生,建議於全班配戴口罩外,其他仍建議家長讓孩子戴口罩上學,以加強自我防護。

5、請增加課桌椅間距,維持室內通風,勿緊閉門窗,減少群聚之室內集會。

6、如校內教職員生經醫師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請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

7、疫情期間暫停赴中國大陸之交流及參賽活動。

8、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課後自習時段請有呼吸道症狀學生勿留校速返家休息。

三、學校出現確診個案時,依指揮中心規定如下:

(一)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天。

(二)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

四、相關資訊與處理規範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瀏覽或下載參考運用。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