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與宣導資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185872號函辦理(附件1)。

二、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蟲源主要來自龍眼樹或臺灣欒樹,因該蟲受擾動時會噴出具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可造成灼傷或失明危險,為避免該蟲危及學校師生與人員之安全,請貴校(園)預先妥適規劃109年度宣導與防治策略。

三、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所提非農業區荔枝椿象防治方法說明如下:
(一)清園整枝:於5-6月間適度修剪臺灣欒樹,且殘枝落葉勿棄置原處、以免若蟲或成蟲移回,並維持公共環境清潔,減少蟲源孳生或藏匿空間。

(二)物理防治法:於4-5月間荔枝椿象產卵盛期,摘除卵塊並銷燬。

(三)生物防治法:該會防檢局提供目前平腹小蜂供應資訊,可依需求向供應單位採購;另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刻正進行相關研究中,本局將另案通知辦理方式。

(四)化學防治法:徵詢該會桃園農改場建議後,依其建議以環境衛生用藥實施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防治工作。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