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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及國健署推動由蔡依林公益代言「我拒菸、我驕傲」活動推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6017號函辦理。
二、加強學生拒絕所有菸品(含電子煙),以增進學校師生健康。
三、鼓勵師生參與「我拒菸、我驕傲」臉書換頭貼活動,活動辦法詳如「拒菸Jolin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okefreesuper/),合力建構「新世代拒絕新癮害」的校園拒菸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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