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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8年度資深優良學校家庭教育人員獎勵計畫」,踴躍推薦所屬學校資深優良家庭教育人員參加甄選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9條辦理。 二、本案為表彰推動本市家庭教育資深學校人員,表揚其奉獻精神及服務熱忱,並樹立深耕本市家庭教育優良楷模典範,擴大其示範效益及動能參照。 三、辦理內容: (一)獎勵資格:本市家庭教育中心及各級學校家庭教育有關之服務滿10年(含10年)以上工作人員。 (二)獎勵名額:擇優錄取20名。獲獎人員頒發獎座1座及禮 2,000元整。 (三)推薦方式:請詳細填寫推薦表,並須附上可資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推薦。 (四)收件方式:請於旨揭期限前,將推薦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民義國民小學輔導處(23742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40號,聯絡電話:02-2671-1895分機820楊明宗主任收),逾期恕不受理。 (五)得獎公告:得獎名單於7月31日前公告於本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另將辦理公開表揚活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各單位或被薦人倘需可編輯之推薦表件電子檔,請逕自本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ntpc.familyedu.moe.gov.tw/)下載。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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