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符合資格欲申請的同學可洽生輔組查詢。
二、獎助資格: (1)正就讀高中(含高職、大專一至三年級)及大學(含大專四、五年級)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2)父或母罹患癌症之學生。 (3)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三、申請相關資料可參閱附件財團法人臺灣癌症基金會函或洽生輔組詢問。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