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新北市三重區107年模範母親代表表揚活動」,歡迎推薦本年度模範母親代表
主旨:為崇尚傳統孝道文化,弘揚母愛,本所將於母親節前夕辦理「新北市三重區107年模範母親代表表揚活動」,惠請各里辦公處、機關、團體、學校,推薦本年度模範母親代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7年1月26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070196020號函辦理。
二、欲推薦單位請參照推薦文件辦理(代表候選人需設籍本區),並備齊下述資料,於107年2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本所(預訂於2月23日星期五,於本所召開市級模範母親評選會議),請將模範母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及模範母親小傳另以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n4706@ntpc.gov.tw)或請使用隨身碟逕至公所交予承辦人(門口左手邊分機170方小姐),相關表件可於本所網站首頁點選「服務專區」-「熱門服務」-「表單文件下載」-「社會人文課」分類下下載(網址:http://www.sanchong.ntpc.gov.tw):
(一)推薦書(個人資料、子女相關資料等請務必填寫並加蓋機關印信,並將具體優良事蹟簡介依評審作業要點第3條項目填寫)。
(二)小傳(請電腦打字且內容務求生動,以600-800字為限)。
(三)2吋大頭照1張及家族生活團體照片3張(背面均請註明推薦單位全銜及推薦代表姓名)。
(四)素行調查同意書正本1份(若推薦人選經警察機關協助查察近5年內有遭判刑確定紀錄,係以送件截止日(107年2月9日)為計算基準日,本所將主動刪除不予表揚)。
三、本活動期能加強表揚具有特殊事蹟,顛覆以往相夫教子性別刻板印象,且生命經驗豐富之母親,建請各機關、單位踴躍舉薦:身心障礙媽媽、單親媽媽、新住民媽媽、寄養媽媽、事業有成媽媽、領導人媽媽、科技媽媽。
四、為配合市府作業,各里辦公室、機關學校、團體,以推薦1名為限,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請勿送件。
五、本案將依新北市政府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暨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辦理,於區級表揚模範母親代表合計最多50名內,評選最優前3名函復市府表揚。
六、有關本所辦理107年度三重區模範母親表揚活動之表揚順序,將依收件截止日期止所收之推薦代表年齡由長至幼進行表揚。
七、另各推薦單位如有意推薦107年度模範父親代表,亦得送件,送件資料如附件(同模範母親)。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Voice Play
更換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