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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108年模範父親表揚活動」歡迎推薦本年度模範父親代表
主旨:為崇尚傳統孝道文化,弘揚父愛,本所將於父親節前夕辦理「新北市三重區108年模範父親表揚活動」,惠請各里辦公處、機關、團體、學校,推薦本年度模範父親代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8年4月11日新北府社團字第1080624585號函辦理。
二、欲推薦單位請參照推薦文件辦理(代表候選人需設籍本區),並備齊下述資料,於108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本所,請將模範父親代表候選人推薦書及模範父親小傳另以電子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h2001@ntpc.gov.tw),相關表件可於本所網站首頁點選「最新消息」可下載相關表單(網址:http://www.sanchong.ntpc.gov.tw)。
(一)收件須知(請依序填寫並檢附應備文件)。
(二)推薦書(由推薦單位填寫;個人資料、家屬狀況等資料請詳實填寫;並將具體優良事蹟簡介依評審作業要點第3條項目填寫;依規定須加蓋機關印信、檢附電子檔以供製作紀念品)。
(三)小傳(以模範父親立場撰寫,並請檢附電子檔且內容務求生動,以600-800字為限)。
(四)2吋大頭照1張及家族生活團體照片(建議挑選家族合照,將製作事蹟表供記念)3張(背面均請註明推薦單位全銜及模範父親姓名,會後將一併歸還)。
(五)素行調查同意書正本1份(本人親自簽名,若推薦人選經警察機關協助查察近5年內有遭判刑確定紀錄,係以送件截止日(108年4月26日)為計算基準日,本所將主動刪除不予表揚)。
三、本活動期能推薦人選應儘量符合教養子女有成、堅忍刻苦撫育子女及身心障礙子女、實踐倫理孝道、熱心公益等標準,避免推薦僅符合單項標準(如熱心公益,但缺少教養或撫育子女之功績)之對象。另為促進性別平等,顛覆性別刻板印象,建請踴躍舉薦照顧服務員、護理師、保育員、家管、特殊教育等職業之父親,以發揮社會示範作用。
四、為配合市府作業,各里辦公室、機關學校、團體,以推薦1名為限,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請勿送件。
五、本案將依新北市政府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暨新北市政府區級模範父親及模範母親代表評審作業要點(辦理,於區級表揚模範父親代表合計最多50名內,評選最優前3名函復市府表揚。
六、有關本所辦理108年度三重區模範父親表揚活動之表揚順序,將以資料齊全之送件先後順序進行表揚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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