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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文藝創作比賽。歡迎全校師生參加!
『教育部文藝創作比賽』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
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7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7年為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7年為現代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7年為新詩)。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07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截止,採取
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後
掛號郵寄送件之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
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五、其它比賽實施要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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