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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

說明:

一、 為增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入學大學校院之機會、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本部訂定「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處理原則」,由大學校院據以辦理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報考學生除具有報考大專校院資格外,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二)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

有關招生科系及名額與相關招生訊息請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升學資訊網頁查詢或請詳各校招生網頁,

請符合資格之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向辦理學校報名。 105學年度單獨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考試相關招生作業由各校自行辦理,相關辦期時程如下:

(一) 報名日期:105年4月12日至4月28日。

(二) 各校統一考試日期:105年5月28日。

(三) 放榜日期:10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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