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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產基金會助學金(限低收入戶學生)

本獎助學金受理申請(限低收入戶學生):於101年9月25日前,將申請表及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影本)送至註冊組(逾期視同放棄),請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1.新生:持有低收入戶者即可申請 2.舊生:除持有低收入戶外,100學年第2學期之學業(智育)成績須達60分以上且不得有記過處分之紀錄。 3.低收入戶證明中若未列出身分證字號時,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詳細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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